经合组织承诺提供国际数字税解决方案
经合组织已经确认,尽管美国决定部分退出谈判,但经合组织将继续努力,就对跨国数字公司征税的新规则达成国际共识。
经合组织秘书长Angel Gurria在2020年6月18日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表示:“解决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是早就应该做的事情。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的所有成员应继续参与谈判,利用过去三年以来包括期所做的所有技术性工作,实现在今年年底达成**解决方案的目标。”
如果无法达成多边解决方案,多的国家会采取单边措施,而已经实施单边措施的国家也将不再克制。这不仅会引发税收争端,还将不可避免地加剧贸易紧张。尤其在当前世界经济正面临历史性衰退的情况下,贸易战只会进一步打击经济、就业与信心。基于经合组织包容性框架137名成员共同努力的多边解决方案显然是好的前进方向。
经合组织表示,将维持其会议日程,为包容性框架的所有成员提供参与设计多边解决方案的机会。
经合组织的数字税工作涉及两个工作流程:
作为“支柱1”的一部分,经合组织将制定新的规则,对不同管辖区之间的征税权进行分配,并将一些征税权重新分配给用户/市场所在管辖区,而不论公司实体是否存在。美国已决定退出这些措施的谈判。
美国表示将继续谈判的“支柱2”,将涉及制定一套协调的规则,包括对跨国公司设置有效税收下限,包括对跨国公司设置低税额,以应对跨国公司将利润转移到无税或低税管辖区带来的持续风险。
欧盟表示,无论美国支持与否,欧盟都将继续实施对大型跨国公司征收数字服务税的计划。
欧盟启动贸易税收政策审查
欧盟**已对包括商品税收政策在内的欧盟贸易政策启动新一轮的重大审查,旨在使欧盟能够从中复苏。
根据征求意见稿,欧盟仍然致力于开放。不过欧盟强调,“这一承诺必须与实际行动相结合,以确保我们的开放政策不会被不公、恶意或非竞争的贸易行为滥用。”欧盟补充道,“税收良好治理也在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发挥作用,当然也离不开贸易和投资工具的应用。”
欧盟还就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如何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贸易机会,以及如何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和投资关系等问题征求反馈意见。此外,征求意见还涉及如何改善公平竞争环境并保护欧盟企业和公民,以及如何大程度地发挥贸易政策在应对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数字化转型挑战方面的作用等内容。
欧盟**表示,本次审查的总体目标是“评估贸易政策如何为快速、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复苏做出贡献,增强欧盟在后时期的竞争力,应对欧盟未来面临的挑战,并有助于宣传我们的观和标准。”
印度商品服务税理事会优惠新举措
6月12日,印度商品服务税理事会(GST Council)批一系列优惠措施,旨在为纳税人提供支持。
商品服务税理事会同意下调纳税人申报滞纳金。2017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商品服务税逾期申报产生的滞纳金将下调为每次500印度卢比(6.58美元)。零申报,可免除滞纳金。零申报,可免除滞纳金。
此滞纳金优惠政策将适用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提交的所有商品服务税申报表。
此外,商品服务税理事会还宣布,对于营业额不**过50万印度卢比的小规模纳税人,其2020年2月、3月和4月纳税申报产生的应缴未缴税款,如果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缴纳,税款适用的年利率将从18%降至9%。
商品服务税理事会还同意,对于上述小规模纳税人,其2020年5月、6月和7月发生的交易,在2020年9月前完成纳税申报的话,将免除滞纳金和利息。该政策具体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对于那些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恢复已被取消的纳税登记的企业,商品服务税理事会同意为他们提供行政救济,允许这些纳税人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申请。
孟加拉2020年预算案:削减所得税税率
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降低非上市公司适用税率是孟加拉国2020年预算的主要特点。
非上市公司适用税率将下调2.5%至32.5%。
对个税纳税人来说,免税门槛将会提高,低税率将减半降至5%。个税高适用税率将降低至25%,将收入投资于孟加拉资本市场且至少持有投资3年的纳税人,可适用10%的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适用的税收待遇也将发生变化。
预算案宣布了一项对未申报资产的赦免计划,该计划将以优惠税率为特色,并持续到2021年6月。同时,将对在销售或方面进行虚假披露的纳税人征收50%的罚 "税"。
预算案中包括许多影响增值税制度的通知公告:
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限已从2次延长至4次;
运输服务支出可以抵扣80%;
在增值税法中增加新的规定,以避包商作为服务提供者在从事各种开发项目时被重复扣缴增值税;
以及对多种行业,食品,以及检测包、个人防护设备和药品实行新的减免政策。
泰国就新数字增值税规则提请立法
泰国内阁此前批一项立法提案,该提案要求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和外国数字平台就来源于泰国消费者的收入缴纳增值税。
法案草案已提交众议院。
税务局局长Ekniti Nitithanprapas表示,该法案是根据经合组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关于应对数字化经济的税收挑战“成果《国际/商品和服务税指南》中的建议来制定的。
按照该法案,面向非纳税义务人取得年营业收入**过180万泰铢(23,600美元)的企业需缴纳增值税。